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结合职能职责,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
郴州市信访局在职责范围内,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:
(一)机构信息。主要包括:郴州信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;郴州市信访局领导简介及分工情况;郴州市信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。
(二)政策文件。主要包括:市人民政府令;国家、省信访局文件、郴州市信访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非涉密文件等。
(三)其他政务信息。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我局“主动公开信息”和“依申请公开信息”有关信息可以在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郴州信访局网站查询。
二、获取形式
(一)主动公开
1.公开形式。郴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(网址为:http://xfj.czs.gov.cn)和本机关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xfj.czs.gov.cn/)。其他辅助公开方式包括郴州信访简报以及新闻网站、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公共媒体。
2.公开时限。郴州市信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除郴州市信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,向郴州信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1.申请方式。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、传真以及书面申请等方式申请,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业务服务。
2.申请办理流程。我局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、不准确,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,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,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;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,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
3.申请办理。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及时办理,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,将告知申请人。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郴州市信访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:郴州市信访局综合信息科
办公地址: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夏
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6:00(夏季),2:00-5:30(冬季)
联系电话:0735-2368722;
传真号码:0735-2380687;
电子邮箱:czsxfj@163.com;
邮政编码:423000
四、监督方式与投诉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本指南将适时更新。